避孕套的效期有三年和五年之说,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往往是五年效期,国家免费发放的基本是三年。
避孕套的生产日期视制造商规定的生产工序而定,可以是浸渍的日期或者是避孕套装入单个密封包装的日期。生产日期从浸渍之日起算应不超过2年。
处于浸渍与包装工序之间的未包装的避孕套,应贮存在制造商规定的环境中。制造商应有文件记录的程序以确认避孕套的贮存条件和最大贮存期间。
避孕套贮存时,应通免接触高温、阳光、臭氧以及任何其他对已包装避孕套的储存期有影响的因素。
因避孕套一旦出售后,制造商就无法控制其储存条件,因此规定了5年的实际储存期。
储存期三年的避孕套,因为工序,技术标准以及包装材料等与五年储存期还是有一定的差别,不过都必须按照国家的标准GB/T7544-2019去生产完成!
避孕套的效期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避孕套并不是像食品那样“越新鲜越好”。因为避孕套采用二次浸胶法生产,同时润滑剂采用滴注法加入,所以需要静置一段时间方可使用。
静置主要作用有二:1,通过静置可以让乳胶的分子结构越来越稳定;2,静置期润滑剂可以不断渗透,保证整个安全套充分润滑。因此避孕套产品半年以上才慢慢进入使用佳境。
静置半年本来是国际惯例,遗憾的是在国内似乎有点水土不服